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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宿舍禁止使用代理服务器的规定

时间:2010年10月16日    来源:    作者:    阅读:

  依据《辽宁大学校园网络管理暂行规定》和《辽宁大学校园网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校园网的用户身份认证工作是网络安全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网络实名制,专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学校的网络用户入网均有明确的要求,用户的身份资料均要向公安部门备案存档,希望学生充分认识到实名认证工作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强调私设代理服务器共用帐户既对自身不负责任同时也是违规行为,要承担不利后果。希望同学们积极配合,不要试图绕过身份认证环节,所采取的任何方式均可以在网络设备中查出。现就有关事宜声明如下:    

1. 以各种方式设置代理服务器等共用账行为均是违规行为。  

2. 发现设代理服务器者,将所对应登记账号予以注销,同时封闭寝室内对应端口,账号所有者3个月内不予重新办理开通(再次办理需交纳20元开户费),并按照《辽宁大学校园网络管理暂行规定》对行为人予以相应处分。  

3. 一个寝室内累计两次私设代理服务器,该寝室将被取消上网资格3个月,进行内部整顿作出检查。要重新开通每人均需交纳开户费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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