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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学生宿舍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

时间:2010年10月16日    来源:    作者:    阅读:

一、辽宁大学学生宿舍楼计算机网络(简称学生宿舍网)是辽宁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的一部分,是辽宁大学教学、科研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学生宿舍网的所有财产(网络设备、配线架、信息插座等综合布线系统)归辽宁大学所有,由校网络中心代表学校进行管理。

  三、辽宁大学或校网络中心代表学校制定的校园网有关规章制度,适用于学生宿舍网及其用户。

  四、学生宿舍网由辽宁大学网络中心负责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和维护。学生宿舍楼内的网络设备、综合布线系统、配线间机柜内配线架及跳线、房间内信息插座等由校网络中心负责安装、维护、设置、连接,未经网络中心同意,任何人不得更换、拆除,不得改变连接关系,不得更改其物理位置,不得更改系统配置。

  五、辽宁大学学生本人使用的计算机通过所在宿舍的信息插座可以连入学生宿舍网。由信息插座到计算机的电缆线由学生自备。

  六、学生宿舍网由校网络中心管理,为了方便同学使用,及时解决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在每个宿舍楼设立管理员岗位,并聘请一至二名管理员。管理员由校学生会推荐,经校网络中心同意后,正式上岗工作。

  七、辽宁大学学生有入网及退网的自由。

  八、学生宿舍网原则上不对外提供网络信息服务。如需要对外提供信息服务,必须经宿舍管理员上报校网络信息管理办公室,经批准后,方可在网上提供服务。学生宿舍网不得对外开设BBS服务。

  九、学生宿舍网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法律以及网络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公众利益、侵犯他人正当权益、窃取和泄露他人秘密以及有伤风化的活动,同时不得在网上发布、传播含有上述内容的信息。

  必须坚持校园网是学习和科研的工具,严禁将宿舍网用于非学习目的。

  十、凡是入网的同学,必须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人离开宿舍时必须将计算机下电,以免发生火灾。

  十一、学生宿舍网用户在网络使用中,如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有权进行制止,同时向校网络中心反映。

  十二、学生宿舍网用户必须对使用本网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关责任。

  十三、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用户,网络中心将根据情况给予有关责任人以口头教育、通报批评、断网一个月,直至取消连网资格。所有居住在学生宿舍楼的本校学生应遵守本办法。

  十四、本办法由校网络中心负责解释,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校园网信息管理办公室

                                网络中心

                                2004-8-22